美国于西元2010年颁布海外帐户税收遵循法案(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,简称“美国FATCA法案/美国肥咖法案”),透过非美国金融机构(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,简称“FFI”)提供该机构之美国人帐户资讯,使美国国税局(简称“IRS”)能掌握美国纳税人之海外资产及收入情形,进而达到敦促美国人诚实申报纳税及追讨欠税的双重目的。
所以其他国家就一起提出了全球范围的CRS,CRS一宣布,国家们纷纷响应,现在已经100多个国家正式签署了协议(具体名单见文末)。
富豪们习惯藏钱的地方都签了,包括香港,新加坡,澳洲,新西兰。。。。
或者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,
你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对于中国国税局就是透明的了!
不包括哪些呢?
房产,珠宝首饰,字画古董,飞机游艇,海外公司股权。。。
当然这些资产的持有架构很有讲究,一定要自带顾问,搞错了就会变成金融资产,然后归入CRS范畴。
在2015年12月17日,中国就签署了《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》,规定各签约协议国的金融机构,包括银行,保险公司,证券公司,基金等需要想中国税务局自动提交(无须通知或得到客户同意)中国公民和税务人的一切资产和投资资料。
凡持中国公民身份及怀疑是中国税务居民的,都定义为须向中国税务总局自动申请的人群。
201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实施AEOI(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信息自动交换)系统,2018年9月中国将把CRS下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进行第一次自动交换。
到2018年年底,中国政府将账务中国税务人在全球100多个国家的金融账户信息。
2) 全家到香港或其他海外开设银行账户。
建议一个人至少开设2个银行账户。
2017年1月1日起开户会更加困难和繁琐,需要提供自我税务申明等;
3) 海外现在已经有账户的,将每个账户金额减少到100万美金以下;
4) 利用信托,基金,保险,投资机构,房地产等多种资产配置来分散资产的持仓;
5) 投资海外房产,珠宝,艺术品,股东,贵金属,公司股权等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品类;
6) 有税务天堂护照还不够,一定要有一个海外非税国的住址和当地电话。
最理想的是搬到香港或新加坡居住(特别是拥有香港临时身份证和新加坡绿卡的人)。
香港和新加坡适合国人居住,而且投资收入完全免税。
安圭拉,阿根廷,巴巴多斯,比利时,百慕大,英属维尔京群岛,保加利亚,开曼群岛,哥伦比亚,克罗地亚,库拉索岛,塞浦路斯,捷克共和国,丹麦,多米尼加,爱沙尼亚,法罗群岛,芬兰,法国,德国,直布罗陀,希腊,格陵兰,格恩西岛,匈牙利,冰岛,印度,爱尔兰,马恩岛,意大利,泽西,韩国,拉脱维亚,列支敦士登,立陶宛,卢森堡,马耳他,墨西哥,蒙塞拉特岛,荷兰,纽埃,挪威,波兰,葡萄牙,罗马尼亚,圣马力诺,塞舌尔,斯洛伐克共和国,斯洛文尼亚,南非,西班牙,瑞典,特立尼达和多巴哥,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,英国
2018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(较晚实施地区):
阿尔巴尼亚,安道尔,安提瓜和巴布达,阿鲁巴,澳大利亚,奥地利,巴哈马群岛,伯利兹,巴西,汶莱,加拿大,智利,中国大陆,库克群岛,哥斯达黎加,加纳,格林纳达,香港,印度尼西亚,以色列,日本,科威特,澳门,马来西亚,马绍尔群岛,毛里求斯,摩纳哥,瑙鲁,新西兰,卡塔尔,俄罗斯,圣基茨和尼维斯,萨摩亚,圣卢西亚,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,沙特阿拉伯,新加坡,圣马丁岛,瑞士,土耳其,阿拉伯联合酋长国,乌拉圭,瓦努阿图